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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3-09 作者:
admin 浏览次数:
4965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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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公安部1997年5月印发的《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规定》(试行)的通知中规定了旧机动车交易过户转籍登记的办理程序及有关规定,车主要准备的事项有:
1、车主持双方证明和行驶证在车管所签发《机动车辆交易申请单》。
2、新车主真写《机动车变更过户,改装报废审批申请表》,经单位盖章,私车要真写居民身份证号码。
3、车主带车辆行驶证,买卖双方身份证,属单位车辆由单位出肯具证明,到该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交易手续,取得交易发票。
4、凭交易发票及相关资料,到车管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,颁取《待办凭证》并给汽车照相。按车管所规定的时间凭《待办证》领取新行驶证。
5、再凭新行驶证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有关证件变更过户手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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